指导思想 :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文化自信,弘扬时代主旋律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秉承传统、推陈出新,体现“产、学、研”深度融合,推出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的显著成就的精品力作。
主 办单位:四川音乐学院
承 办单位:四川音乐学院作曲系、艺术处
参赛资格:所有四川音乐学院在读学生均可参加,不限系别、专业。
时间安排: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
参赛要求 :
1、 参赛作品可以采用独唱、重唱、合唱等各种形式,任何演唱风格的歌曲作品均可。
2、参赛作品独唱一般不超过5分钟。重唱、合唱一般不超过8分钟。
3、 任何委约创作作品,公开出版作品以及在其他比赛中的获奖作品,均不得参赛。
4、 任何含有电子(或电声)声部的作品,均不能参赛。
5、 每位参赛者以一首作品为限。
6、 提交作品五线谱、简谱不限,伴奏形式不限。
评选程序:
初赛、复赛、决赛(暨颁奖音乐会)。决赛(暨颁奖音乐会)暂定于2021年5月。具体时间地点已通知为准。
奖项设置:
创作一等奖(一名)
创作二等奖(二名)
创作三等奖(三名)
创作优秀奖(六名)
表演一等奖(一名)
表演二等奖(二名)
表演三等奖(三名)
表演优秀奖(六名)
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;对获奖作品的优秀指导教师颁发学生竞赛园丁奖。
报名方式:
参赛者须在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0日17:00之前,将作品PDF文档以及作者相关信息(另附文件)发送至比赛组委会邮箱:gqzqx@qq、com;过期一律不进入评选程序。
附加说明:
作者相关信息包括(作品名、姓名、系别、年级、联系电话等)。在提交的参赛作品PDF文件上,除作品标题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外,请勿书写参赛者姓名和其他非音乐符号。违者,不得进入评选程序。作品PDF文件名格式如下:作者姓名-作品名
版权归属
赛事评选中,获得任何奖项的参赛作品,组办方拥有出版权和永久演唱免费使用的权利。
比赛组织委员会
2020年11月20日